简介特色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勘测规划、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施工、水利水电运维管理等水利水电学术著作 ,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CIP+ISBN书号,正规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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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勘测规划、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施工、水利水电运维管理等水利水电学术著作
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与管理》
2.《智能化水资源***水文地质研究》
3.《水利工程建设***环境概论》
4.《水利***与水环境保护理论》
5.《区域水利规划***生态效应研究》
7.《水利水电工程勘测***研究》
8.《水工建筑物***枢纽》
9.《水文水资源开发***与管理》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目前贵州省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评职称破格晋升按照“黔人社通〔2019]255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每一级破格晋升所需要的学术成果等条件为:
四、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十条 评审条件
(四)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2年以上,可经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署名推荐,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且除具备(一) (二) (三)条件以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奖;或获市(州)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获三等(及以上)奖4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科研、工程、技改、新产品开发等项目获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奖(包括经认可的省级行业协会、学会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或获国家行业协会、学会的技术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3.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省(部)级项目(科研、工程、技改、新产品开发等) 2项,或市(厅)级项目3项;或主持完成大型项目2项,或中型项目3项,或小型项目5项。项目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按权限)的审批或验收。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1件(排名前3发明人),或获授权并实施的与本专业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第一发明人、设计人) 3件;或获省知识产权局以_上专利奖。
5.参加编制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导则)、工法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公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导则)、工法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备案实施的企业技术标准4项。
6.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7.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8.在大扶贫、大生态、大数据等战略行动以及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十二个农业产业发展行动中,深入基层服务满一年以上,作出积极贡献,获市(厅)级以上表彰。
五、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 评审条件
(四)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2年以上,可经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署名推荐,破格申报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且除具备(一) (二) (三)要求的条件外,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及以上)2项。
2.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科研、工程、技改、新产品开发等项目获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技术奖(包括经认可的省行业协会、学会技术奖)一等奖2项;或获国家行业协会、学会的技术奖一等奖1项。
3.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重点(重大)项目(科研、工程、技改、新产品开发等) 1项,或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2项。项目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按权限)的审批或验收。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2件以上(限前3发明人),其中,至少1件以上专利已经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奖(前3发明人、设计人)。
5.参加编制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导则、工法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导则、工法3项;或主持编制已备案实施的企业技术标准6项。
6.在公开出版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或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
7.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省(部)级表彰。
8.在大扶贫、大生态、大数据等战略行动以及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十二个农业产业发展行动中,深入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作出突出贡献,获市(厅)级以_上表彰。
六、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十四条 评审条件
(四)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可经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署名推荐,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且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技奖;或获省(部)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2.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科研、工程、技改、新产品开发等项目获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技术奖(包括经认可的省行业协会、学会技术奖)一等奖4项;或获国家行业协会、协会的技术奖一等奖2项。
3.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重点(重大)项目(科研、工程、技改、新产品开发等) 2项,项目通行业主管部门(按权限)的审批或验收。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3件以上(前3发明.人、设计人),其中,至少2件以上发明专利已经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奖(前3发明人、设计人)。
5.出版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2部,本人撰写30万字以上;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4篇。
6.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国家表彰。
7.在大扶贫、大生态、大数据等战略行动以及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十二个农业产业发展行动中,深入基层服务满二年以上,作出突出贡献,获省(部)级以_上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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