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特色
领航出书网策划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勘测、水文监测、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利用等方向水利著作,急招主编、副主编,CIP核字号+ISBN书号
相关图片(共2图)
详细内容
领航出书网策划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勘测、水文监测、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利用等方向水利著作,急招主编、副主编,CIP核字号+ISBN书号
1.《水利规划***保障体系研究》
2.《智能化水资源***水文地质研究》
3.《水利建设***环境概论》
4.《水利***与水环境保护理论》
5.《水利工程***生态效应研究》
6.《水利工程的环境***及对策》
内蒙古目前水利工程专业的职称文件为:内人社发[2022] 7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
其中各级职称对学术著作等要求如下:
第三章 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二条 正高级工程师
(三)工作业绩与成果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须具备下列工作业绩或成果中的3条以上:
1.获得自治区(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水利发明奖、自治区(省、部)级以上学(协)会奖、行业技术推广奖等1项的额定人员;或获得盟市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盟市级二、三等奖2项的额定人员(限定在旗县工作)。
2.在生产科研实践中,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解决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自治区(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或主持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有推广证明或被列入自治区(省、部)级以上推广示范项目。
3.主要参与或组织编修的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规章、技术手册等1项以上,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颁布实行。
4.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自治区(省、部)级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独著或主编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或独著或第一作者学术论文被SCI、EI等收录1篇以上。
5.作为主要作者撰写的技术报告、论证报告、实施方案等经有关部门审批立项;或调研报告、政策建议报告等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在全国学术会议或论坛上交流材料获得优秀奖项以上;或为大型专业培训会编写会议教材。上述业绩材料须累计达到5篇以上。
6.取得水利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水利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或水利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2项以上或实现水利科技成果转化2项以上,有较大价值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经自治区(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第十三条 高级工程师
(三)工作业绩与成果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申报高级工程师须具备下列工作业绩或成果中的2条以上:
1.获得盟市级以上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三等奖2项以上的额定人员。
2.参与研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2项以上已投入运用;或主要参加完成的科技成果已成功应用于生产实践,有推广证明。
3.参与编修完成的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规章、技术手册等1项以上,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颁布实行
4.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参与出版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1部以上。
5.参与完成的盟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水利专项规划、重点工程改扩建、除险加固、运行维护等,通过相关审查,以上技术成果累计不少于3项。
6.取得水利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水利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或水利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1项以上或实现水利科技成果转化1项以上,有较大价值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经盟市(厅、局)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第十四条 工程师
(三)工作业绩与成果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申报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中1条以上: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的项目获盟市级科技成果三等奖1项以上;或获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技术成果三等奖1项以上。
2.担任过中小型工程运行管理或中小型流域、区域性水利综合技术管理的专项技术负责人;或参与完成重点工程的地质勘察、测量、规划、设计等项目1项以上。
3.参加完成盟市级以上水利科研试验项目1项以上,担任过课题负责人1次以上。
4.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5.撰写完成有价值的技术成果报告、技术总结、施工方案等1篇以上。
6.在承担工程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生产工作中,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得到有关部门认可;取得有较大价值的水利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
城市标签:#石家庄市# #长安区# #杂志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