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特色
无船承运人(NVOCC)是指不拥有船舶,但能够以承运人的身份签订运输合同,负责货物运输的全部或部分,并通过运输网络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物流企业。
相关图片(共3图)
详细内容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年第15号),无船承运业务取消审批后,改为备案,就没有了“有效期”要求,只要备案即可。
无船承运人(NVOCC)是指不拥有船舶,但能够以承运人的身份签订运输合同,负责货物运输的全部或部分,并通过运输网络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物流企业。无船承运人在从事海上货物运输服务之前,需要向所在地区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无船承运人备案。
现在要怎么办理无船承运人备案?
现在不用交保险单,也不用交保证金,可以通过备案直接获得NVOCC的经营资格。我们在申请无船承运人备案时需要根据当地的交通部,提交相应的材料,有些地区的备案流程有所不同。需要提交的资料一般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信息、无船承运人备案申请表等。
从事国际海上无船承运人业务的企业应当向交通部及其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无船承运人应当取得无船承运人备案后方可经营,从事美线的还需进行运价备案。无船承运人应当接受托运人的货物作为承运人,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的有关责任。
无船承运人备案要求以公司为主体进行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应当包括无船承运人或者无船承运业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等,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没有做要求。
根据《海运条例》、《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及(交办水函〔2019〕681号)的要求,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及时办理运价备案。
第一步:无船承运人运价备案指引
境内企业:
1、下载“备案申请表”,填妥后加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公章;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网上NVOCC资质备案通过的截屏;
4、之前具有资质的企业,需提供原有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 以上文件一并扫描成图片发送邮件至交通运输部运价备案中心 无船承运业务(NVOCC) 邮箱地址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和境外企业:
5、除上述材料1、3、4之外,委托境内企业进行备案还需下载“委托书”(下载地址同上);填妥后由双方企业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扫描成图片格式,
发送邮件至备案中心
→ NVOCC企业将上述材料邮件发送至备案中心后,备案中心将尽快把企业进入备案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发送至企业在备案申请表上填写的备案专用邮箱。
由于近期新申请备案的企业数量较多,如企业在十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用户名、密码信息,问备案中心。
第二步:填写“公布运价幅度备案表”
1、下载“公布运价幅度备案表”;
2、根据“备案操作指南”、“填表注意事项”、“运价备案各航线基本港及常用港口代码”、“箱型货类尺码”等文档,填写“公布运价幅度备案表”。
第三步:上传“公布运价幅度备案表”
1、下载“NVOCC运价备案(自助)系统操作手册;
2、按照提示登录备案系统,上传表格。
城市标签:#深圳市# #福田区# #资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