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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2.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3.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2019至2023年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
(二)学历、资历条件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一般应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工程师
(1)获得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工程师;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满2年;
(3)大学本科、大专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4)中专学历,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3年,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5)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6年,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6)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6年的专业技术人才,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
2.高级工程师
(1)获得博士学位,聘任工程师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工程师满5年:
(3)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
(5)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
(6)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
(7)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