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淮安日报登报电话:400-6699141,刊登各类声明公告联系王老师:189-1446-8047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包括《毕业证明书》的申请表、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待业者提供档案存放部门有关证明或介绍信)、2寸本人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一般为蓝底)、自己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期刊、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等。(不同学校所需要的材料略有差异)3、领取毕业证明书。经核查无误后,就可以拿到一份“毕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