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图片(共1图)
详细内容
今年以来,我省在商事制度、监管执法、政务服务等5个领域内,全面落实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1+5”合作框架协议。截至目前,三地自贸区194项“同事同标”事项已经在全省推开,16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8项高频自助办事项实现京津冀一体化政务服务智能终端集成服务、无差别办理。
为了给京津迁入企业提供更多便利,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同京、津两地联合签署《商事制度领域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京津冀三地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协作备忘录》,开发建设企业变更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和跨省迁移登记系统,京津迁入企业除了可继续使用原名称,还可以使用“京津冀”作为区域特色字号或者行业限定语,最大限度为企业跨区域迁移提供便利。截至目前,京津迁入企业1273户,使用原名称的达65.67%;登记名称含“京津冀”字样企业12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