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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登报电话:152一1085-1095、400-611-9228
你好,我看了你的问问觉得您的法律知识会对我有很大帮助,希望您能帮忙,先说明一下情况:我是财务公司的实习生,有客户让我公司帮忙办理八大证,就是新注册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类的,两个自然人出资)然后就在我给他办完所有证件的时候公章丢了,财务章合同章私章都在,然后我没有向我公司汇报就私自刻了一个公章交了上去。(当时刻这些章的时候应该没有去公安局备案,是在什么证件都没办仅仅是工商局核名通知书下来后我公司同事去刻的)这个客户的公司也是刚刚办完所有证件,银行那边的基本户用的都是我新刻的公章办的,他公司没有任何经营业务产生我就想问如果我被查出来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还就是别人如果捡到这个章拿去做违法的事情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以后这个公司要办理变更工商局会核对公章吗?我打算明天就去登报声明遗失然后去备案,能补救吗?
答:是这样,虽然你又刻了一个,但是一般在注册公司之后,要求去公安局刻章,公安局这边会制定位置刻,如果你原来的公司公章没备案,那么这个印章就没有任何的法律效益,无法代表你公司,公章丢了,没有多大的问题,丢了就丢了,及时在公安局备案重新刻一个就好。建议你拿着营业执照去当地公安局,申请印章遗失,然后公安会要求你们登报,登报后然后就可以在公安局重新刻章备案,这样就没有任何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