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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作者在出版完自己的手稿后,都想随着时间的推移或者对书籍相关意见的提高,在初稿上进行修改。
但考虑到出版成本,大多数作者不愿意在申请号和后期出版过程上花费更多。有没有可能作者不需要额外申请书号就能满足自己修改初版书籍的意愿?
一般来说,出版业的标准是30%。也就是说,与原版相比,如果手稿修改或更改超过30%,则需要重新申请书号。
30%以上的修订或变更基本相当于出版一本新书。所有的出版过程,包括申请选题、申请号、三审三校,都必须“面面俱到”。
所有的手稿内容都应该重新审查。封面设计、布局设计、开版大小和装帧方法都可以重新选择,包括CIP数据的重新分配,这对市场来说是一个新的存在。这样出版的书叫再版,是初版的升级。
但是,如果初始版本的修改和变化不超过30%,那就相对简单了。可以在初始版本的基础上直接修改,然后打印出来。不需要重新申请书号,也不需要从头到尾重新审核内容。这样修订的书被称为重印。
因此,如果作者想简单快捷地处理自己的修改,最好选择不超过30%的修改。如果作者想完全推翻自己初版书籍的开版、颜色、印刷等,可以不拘泥于30%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