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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交易中,居间人通过促成合同签订获取报酬已成为普遍现象,但大额居间费的合法性及税务处理始终是争议焦点。
个人取得大额居间费是合法的。根据《民法典》第 961 条,居间合同被明确定义为 “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只要居间服务合同内容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个人就有权利依据合同约定收取居间费用。
居间费用对居间人来说是属于劳务报酬,要缴纳20%-40%的劳务报酬所得税。同时居间人需要给甲方企业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那么,大额居间费该如何合规入账并减轻税负压力呢?
自然人代开政策:居间人可以在税收园区内线上提交开票资料,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综合税负约 2.8%(包含增值税、附加税、个税),年500万以内。
有限公司核定:如果是千万级别的居间费用,受票方要求开6个点的专票,可以在税收园区内注册一家有限公司,增值税6%,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核定税负0.3%,完税后提现不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年开票一个亿。
居间人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选择相应的优惠政策。要注意,业务真实、票据合规、流程规范,即有真实服务合同,注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款方需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资金流向、合同主体、发票抬头三者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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