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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常常会遇到上游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提供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下游客户却要求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这种进销项税率差异,使得企业增值税税负压力显著增大,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营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企业该如何应对这一难题呢?
在增值税的计算逻辑中,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当上游小规模纳税人提供 3% 税率的进项发票,企业以 13% 税率开具销项发票时,意味着每一笔交易都要承担巨大的税率差带来的税负成本。
面对这一困境,企业千万不要采用不合理的方式降低税负压力,如虚开、购买发票等,一旦被发现企业将面临严重的税务风险。
面对增值税的税负压力,企业可以通过税收洼地内的税收奖励政策来减轻增值税压力。
在税收园区内,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可以享受税收奖励政策,企业正常完税之后,财政会根据一定的比例返还部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入驻到园区内,注册一家有限公司承接业务,正常申报纳税,完税之后财政会返还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一级留存的50%-80%。
增值税地方一级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一级留存40%
当日缴纳,1-7个工作日左右就会返还到企业的对公账户。
通过享受税收奖励政策,企业可以有效的降低增值税的税负压力,但是要确保业务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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