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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企业在众人印象中是高利润行业,实则在运营中承受着巨大的税负压力。行业的特性决定了其业务链复杂,从研发、生产、销售,每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同时,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却常常难以获取足额、合规的成本发票,导致发票缺失,进而使得企业在成本核算与税前扣除上困难重重,利润虚增现象普遍,所得税税负被大幅抬高 。
另一方面,医疗器械行业增值税税率高达 1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当企业盈利后,老板、股东利润分配还需缴纳 20% 的个人所得税,严重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制约着企业在产品研发升级、市场拓展、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投入,削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
税收洼地内,医疗器械企业可以享受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合理合规的减税降费。医疗器械企业入驻到税收园区内,设立一家有限公司,享受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所得税核定0.8%-1.25%,增值税13%,不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规模比较大的医疗器械企业可以进行合理的业务分流到税收园区,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企业年开票额是3000万以内,办理二类备案、三类许可,满足医疗器械的业务需求。合理有效的降低了医疗器械的税负压力,增加了企业老板、股东的实际到手收益。
注意:进销不低于30%,进销项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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