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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等级分类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分为防治设计单位、防治作业单位和防治监理单位3种类型,每种类型从高到低划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3个等级。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等级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已经认定合格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跟踪监督管理,等级证书有效期为5年。
初次申请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等级的单位,只能从乙级或丙级开始申请。
申报时间: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年4月至9月。
一、基本条件
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应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2.有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清晰,分工职责具体明确,档案齐全。
3.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设施、设备。
4.需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不定期培训。
5.从业的技术人员应具备森林保护、植物保护、林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历且经过专业技能培训。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7.成立至少 1 年时间,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要包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二、等级条件
乙级防治设计单位
乙级防治设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满 3 年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3 名以上(最多允许聘用退休人员/在职人员 2 名,聘用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兼职证明文件),或满 5 年的中级技术职称人员 5 名以上(最多允许聘用退休人员/在职人员 2 名,聘用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兼职证明文件),或具有森林保护、植物保护专业本科学历的相关人员 10 名以上;
(2)取得中国林学会颁发的专业技能培训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10 名以上。
乙级防治作业单位
乙级防治作业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常用现代化(智能化)器械,有专用的药剂药械库;
(2)专职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人员 20 名以上(至少提供20 名防治人员近 6 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3)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满 5 年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1 名以上(最多允许聘用退休人员/在职人员 1 名,聘用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兼职证明文件)和满 3 年的中级技
术职称人员 3 名以上(最多允许聘用退休人员/在职人员 1 名,聘用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兼职证明文件);
(4)取得中国林学会颁发的专业技能培训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10 名以上;
(5)防治作业能力 5000 亩/天以上,防治作业面积累计 30万亩次以上;
(6)3 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乙级防治监理单位
乙级防治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专职监理工作人员 5 名(至少提供 5 名监理人员近6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2)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满 5 年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3 名以上(最多允许聘用退休人员/在职人员 2 名,聘用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兼职证明文件)和满 3 年的中级技术职称人员 5 名以上(最多允许聘用退休人员/在职人员 2 名,聘用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兼职证明文件);
(3)取得中国林学会颁发的专业技能培训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10 名以上;
(4)独立承担监理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乃全国性通用资质,以下地区单位都可以申请
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