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1.公司注销后,一般原则上原公司不再承担债务责任。但如果存在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情形,债权人可向股东追讨。
2.若公司经过合法清算程序注销,在清算过程中已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则不能再向原公司或股东追讨。若清算程序存在瑕疵,如未依法通知债权人等,导致债权人未参与清算程序,债权人可在规定期限内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
3.债权人可先收集公司注销前的相关证据,如合同、欠款凭证等,证明债权的存在。然后,可与股东协商追讨,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要求股东在其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