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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加强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该方案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为四川企业不良记录修复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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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信用修复,需满足不存在应当整改或履行相关义务情形,或自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之日起满6个月后由登记管理机关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则需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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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需满足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发生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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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修复流程,企业需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必要的修复材料。 相关部门受理申请后,将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后,相关部门将同步向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共享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并更新相关信用主体的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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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修复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等基本材料。 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申请表、信用修复申请书等申请表格。 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如整改证明材料、收据、发票等。根据不同修复事项,还需提交其他特定材料,如诚信纳税承诺书、信用修复承诺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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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制定实施方案、优化办理流程、强化结果共享互认等措施,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服务。 建立健全“双书同达”制度,鼓励各部门在依法对信用主体作出行政处罚等决定后,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提醒信用主体主动进行信用修复。
【cchen104211】
四川企业在面临不良记录时,可以积极利用相关政策进行修复。通过满足修复条件、提交必要的修复材料并遵循修复流程,企业有望重塑信誉并恢复正常的市场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