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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技术负责人业绩怎么配备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业绩配备要求如下:
1.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职称。通常要求具有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工程设计经验。通常要求在申请资质前5年内,作为主要设计人员参与过至少2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3.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信记录。在申请资质前3年内,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行为。
4.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项目管理经验。在申请资质前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成功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5.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在申请资质前5年内,作为主要设计人员参与过至少1项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项目。
6.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团队管理能力。在申请资质前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成功管理过至少1个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团队。
7.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在申请资质前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成功承揽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