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来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水平评价等活动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交通运输部共同组织制定了《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依据《标准》有关规定,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④或相关专业⑤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