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认证咨询范围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比如:1、第29类:肉、家禽、水产品、奶及奶制品、食用油脂等。2、第30类:食盐、酱油、醋、米、面粉及其它谷物类制品、豆制品、调味用香料等。3、第31类:新鲜蔬菜、水果、干果、种籽、活生物等。4、第32类:啤酒、矿泉水、水果饮料及果汁、固体饮料等。5、第33类:含酒精饮料。6、新近开发的一些新产品,只要经卫生部以“食”字或“健”字登记的,均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7、经卫生部公告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如紫苏、菊花、白果、陈皮、红花等,也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注意:药品、香烟不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暂不受理厥菜、方便面、火腿肠、叶菜类酱菜的申报。涉及具体的产品应对照新版《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2011修订版)选用标准,目录范围内产品可以申报,不在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则不能受理,某些特殊产品还应符合卫生部颁布相关规定,如可以食用、药食兼用等。二、公司服务1、食品厂规划、设计服务,中央厨房规划、设计服务,餐饮企业规划、设计服务;2、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申报服务(QS认证/SC认证咨询服务),中央厨房代理申报服务,餐饮企业代理申报服务;3、产品认证咨询服务:有机产品认证、欧盟有机认证、美国有机认证、日本有机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GAP认证;4、体系认证咨询服务:BRC认证、IFS认证、ISO9001、ISO14000、ISO22000、FSSC22000、HACCP等认证咨询服务;5、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代理申报服务;6、食品新品研发服务;7、出口基地备案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8、生态农业园区规划建设服务;9、代理申报环评服务。
承诺1、我所发信息都是正规个人、企业、机构信息
承诺2、我发布(1家或多家)合作企业(机构)信息时候,得到了相关(1家或多家)合作企业(机构)的许可或默许
承诺3、所发信息如果侵害到(1家或多家)个人、企业(机构)合法权益,相关个人、企业(机构)可以及时联系我协商处理。
承诺4、所发信息不违法、不骗人,我对所发信息负责,对所发的合作企业(机构)信息负责。